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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5年01月06日
1.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向学院传达、解读资助政策;
2.学院向本专科学生宣传政策、讲解要求;
3.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;
4.学院成立评议小组,按照相关规定审查认定资格;
5.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;
6.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;
7.学院将认定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按要求录入资助系统;
8.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,并由专人保管;
9.资助服务科汇总信息档案,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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